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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專區

健 保 專 區


換補發健保IC卡到郵局申請方便又快速

提醒您,因個人資料變更、遺失、毀損…等原因需要申請換補發健保IC卡,可就近至各地郵局櫃檯辦理,大約在5-6個工作天內就可收到新的健保IC卡;如急需使用,亦可至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現場申請。

已向各地郵局辦理換補卡手續,尚未領到新卡者,如有急需就醫時,可持身分證明文件並出示14日內申辦換補卡收執聯,到健保局特約醫療院所填具「例外就醫名冊」,即可以健保身分就醫,不會影響任何權益。

 

健保署溫馨提醒您返國民眾請記得辦理復保停保

許多海外親友、遊子利用放假期間返台省親,在此提醒您,如果當初出國六個月以上,出國前已依健保法規定辦理停保手續者,返國期間不論期間長短,請記得要辦理復保手續,以免日後被追繳健保費用。全民健康保險是強制性保險,具投保資格的民眾,均應持續投保。如有預定出國六個月以上情形,可以自行選擇「繼續參加健保」或「辦理停保」,如選擇停保,暫停繳納保險費時,記得要向所屬投保單位申請停保,不能事後補辦。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國內】

因傷病就醫未出具健保IC卡時,醫療院所收取醫療費用,可於就醫之日起七天內(不含例假日及連續假期),補送健保IC卡至原醫療院所退還醫療費用。民眾如果有不可歸責事由,無法在就醫之日起七日內向醫療院所補送健保IC卡退還保險醫療費用時,可檢附醫療院所開給的保險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向健保局分局申請核退保險醫療費用。

【國外】

具有健保身分,當在國外或大陸地區,臨時發生緊急的傷病或分娩,必須在當地醫療機構就醫,自門(急)診治療當天或出院當天起,六個月內得申請自墊醫療費用的核退。請填寫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並依申請書內說明檢附相關資料,向「投保單位」所在地健保局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保險醫療費用。


二 代 健 保


補充保費採「就源扣繳」方式繳交

二代健保實施後,保險費的計收分為「一般保險費」及「補充保險費」二種。為了減少對民眾之影響,一般保險費維持了現行保險費計算及收取方式,將來民眾仍然依照現行制度繳納,並不會有任何的不同。

 

若民眾有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及兼職所得等計收補充保險費,及雇主就其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之差額,增列為計費基礎收取補充保險費部分,是採「就源扣繳」方式計收。

 

兼職所得未達基本工資免扣健保補充保費

衛生福利部103721日發布,自10391日起,將現行民眾領取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俗稱兼職所得),單次未達5,000元無須扣取補充保險費的門檻,提高到單次受領兼職所得未達基本工資(目前為19,273),無須扣取補充保險費。除了兼差打工的弱勢民眾,包含大學教授的演講酬勞、公司董事赴公司開會的車馬費,只要沒超過基本工資都不用再繳補充保費。

 

久居海外返國民眾新規定   投保等待期延長為六個月

二年內曾有加保紀錄,重新設籍即可加入健保。出國2年以上、4年以內,因戶籍遷出國外而健保必須退保的國人,返國後要先重新設籍,重新設籍當日即可恢復納保。二年內沒有投保紀錄,須設籍滿6個月才可加保。

 

如果在102年1月1日前已出國者,於102年12月31日前首次返國且重新設籍後就可以在設籍當日加入健保,不必受到6個月等待期的限制。受僱者、政府駐外人員及其眷屬不受此限。

 

辦理停保者,須至工會填寫三聯式申請書,已出國者以申請當日起停保,不得追溯自出境日期。不論入境日數長短,回國時請務必至工會辦理復保手續。

貼 心 提 醒


每年7月份是健保署例行通知第二類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其『健保投保金額』與『國稅局的薪資所得』兩者資料勾稽比對,明顯差異幅度過大者,健保署則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核定被保險人前年度之投保金額並且直接進行調整。若您為逕調對象,將會收到『健保署通知公文』與『工會通知公文及健保費差額補費單』。

 

呼籲各位會員為維護自身權益,勿被親朋好友的公司當做人頭或被雇主申報薪資等情事,以免勞保局、健保署比對國稅局所得資料,而衍生查核投保薪資不符,或投保資格不符等問題。

 

全民健康保險所繳納的健保費,在年度報稅時可全額扣除,不受2萬4千元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上限的限制,請大家別忘了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