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代 健 保
★補充保費採「就源扣繳」方式繳交
二代健保實施後,保險費的計收分為「一般保險費」及「補充保險費」二種。為了減少對民眾之影響,一般保險費維持了現行保險費計算及收取方式,將來民眾仍然依照現行制度繳納,並不會有任何的不同。
若民眾有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及兼職所得等計收補充保險費,及雇主就其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之差額,增列為計費基礎收取補充保險費部分,是採「就源扣繳」方式計收。
★兼職所得未達基本工資免扣健保補充保費
衛生福利部103年7月21日發布,自103年9月1日起,將現行民眾領取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俗稱兼職所得),單次未達5,000元無須扣取補充保險費的門檻,提高到單次受領兼職所得未達基本工資(目前為19,273元),無須扣取補充保險費。除了兼差打工的弱勢民眾,包含大學教授的演講酬勞、公司董事赴公司開會的車馬費,只要沒超過基本工資都不用再繳補充保費。
★久居海外返國民眾新規定 投保等待期延長為六個月
二年內曾有加保紀錄,重新設籍即可加入健保。出國2年以上、4年以內,因戶籍遷出國外而健保必須退保的國人,返國後要先重新設籍,重新設籍當日即可恢復納保。二年內沒有投保紀錄,須設籍滿6個月才可加保。
如果在102年1月1日前已出國者,於102年12月31日前首次返國且重新設籍後就可以在設籍當日加入健保,不必受到6個月等待期的限制。受僱者、政府駐外人員及其眷屬不受此限。
辦理停保者,須至工會填寫三聯式申請書,已出國者以申請當日起停保,不得追溯自出境日期。不論入境日數長短,回國時請務必至工會辦理復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