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會員專屬意外團體保險-部分承保內容變更
● 本保險為一年期保單,採一年一約。每年保單期滿時保險公司將保留續保與否之權利,
亦即隔年續約時可以調整保費,以不續約或取消部分給付項目之方式處理。
● 每月保險費50元(114年度不變)。
● 自114年1月1日起部分承保內容變更(適用於114年發生之意外事故),
變更如下:
※ 意外傷害保障項目(5):
原「地震」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含一般意外身故保險金) 300萬元;
變更為「颱風、洪水」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含一般意外身故保險金) 300萬元。
※ 意外失能保障項目(11):
原「地震」意外失能保險金(含一般意外失能保險金) 15~300萬元;
變更為「颱風、洪水」意外失能保險金(含一般意外失能保險金) 15~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