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推廣台灣豬產業,強化國產豬肉整體識別性行銷,由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下稱 畜產會)推行台灣豬證明標章,用以證明業者使用之豬肉、豬直接可食用部位及其加工製品之主原料為國內飼養之豬隻,自11月1日起開放第一階段有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的餐飲業、食品製造、加工及販售業者上網線上申請。
二、目前除提供第一階段有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的餐飲業、食品製造、加工及販售業者上網線上申請外(網址http://taiwanpork.naif.org.tw/),目前已加速開放第二階段無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但有固定場所的店家(如:小吃店、便當店,夜市攤販等),並可洽畜產會辦理臨櫃申請。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畜產會(客服電話:0800-500-885,客服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2:00、13:30-18:00,電子信箱:naif@ms.naif.org.tw,地址:10070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或洽桃園市政府農業局(03-3322101#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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