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3年10月1日起,食品添加物販售業者應完成業者及產品資訊登錄,始得販售。
食品添加物業者於販售前,未辦理業者及其產品登錄且限期未改正,或登錄資料不實,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尚未辦理登錄之食品添加物販售業者,儘速完成登錄。詳細登錄方式可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或各地轄區衛生局諮詢。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https://www.fda.gov.tw
食品業者登錄平台︰https://fadenbook.fda.gov.tw/
諮詢服務專線︰0800-588106
食品業者登錄平台(https://fadenbook.fda.gov.tw/)已開放供食品業者登錄相關基本資料,食藥署提醒,公告指定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儘速依法完成登錄,取得食品業者登錄字號。食藥署另設計登錄字號套印模板,記載食品業者名稱及食品業者登錄字號,鼓勵食品業者自行列印,並張貼於營業場所,使民眾也能看得到食品業者配合政府政策,維護食品安全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