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前圖
  • 回首頁
  • 關於工會
  • 最新訊息
  • 入會須知
  • 服務項目
  • 會員福利
  • 政令宣導
  • 活動花絮
  • 連絡我們
  • 後圖

勞保專區

勞保不得掛名加保


掛名參加勞保,除會被取消被保險人資格,追還已領保險給付外,已繳保險費也不退還,得不償失。   

勞保局表示勞工保險係在職保險,須有實際從事工作者,才可以參加勞工保險,沒有工作者不得掛名加保,違者將取消被保險人資格。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6條及24條規定,投保單位故意為不合本條例規定之人員辦理參加保險手續,領取保險給付者,保險人(勞保局)應依法追還;並取消該被保險人之資格,已繳之保險費不予退還。

勞保局查明未從事工作而於投保單位掛名參加勞保者,將會取消被保險人資格,又此段違法加保期間不僅年資無法計算,已繳保險費勞保局亦不予退還,如有領取保險給付者,勞保局還會依法追還,得不償失。

◆◇◆◇◆◇◆◇◆◇◆◇◆◇◆◇◆◇◆◇◆◇◆◇◆◇◆◇◆◇◆◇◆◇◆◇◆◇◆◇◆◇◆◇

投保資格先確認,保險才會有效力

Q:

明遠在餐廳用餐時,鄰桌客人交談不時傳入耳中,「…公司倒了,這陣子沒工作,不但沒勞保保障,以後勞保年金也少領,將來老了日子不好過…」,「…我可以介紹你去某某工會加保,不會很麻煩…」,「…很多人都是這樣,反正按時繳費就有效,有什麼好擔心的…」,聽了這些話,明遠頓時有些迷糊了,勞保局宣導不是說「有工作加勞保,沒工作加國保」,難道沒工作也可以加勞保嗎?

 

A1:

有些勞工朋友可能誤解了法令,以為到職業工會加保按時繳費就OK,其實加保生效最主要的關鍵在於是否符合勞保條例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實際從事本業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始得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可是什麼是「無一定雇主」?什麼是「自營作業者」?

所謂「無一定雇主勞工」,係指常於三個月內受僱於二個以上不同之雇主 (非屬強制加保單位),其工作機會工作時間工作量工作場所工作報酬不固定。所謂「自營作業者」,係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

 

A2:

除了以上基本規定外,還有一些事項須注意,例如:勞工申請加入工會,經工會審核入會成為會員,始可加保。勞保施行於台澎金馬地區,所以長期在國外工作的勞工朋友,已經不在台澎金馬所屬工會轄區內從事工作,就不可以再由職業工會繼續加保。

 

自營作業者,原本未僱用員工,可在工會加保,日後如僱用有酬員工,身分即已轉變為雇主,依規定須退出職業工會,另成立投保單位。

 

依相關法令規定須領有執業證照始可從業者,取得該職業證照後,始得由所屬職業工會加保。

加入非本業或非工作所在地工會被保險人,勞保局查明後將予輔導轉保。

 

A3:

總結以上法令規定,在台澎金馬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申請加入工作地區之本業工會,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入會,工會應於勞工入會當日申報加保;其保險效力均自應為通知之當日起算,如非依規定於當日申報,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通知之翌日起算。

 

【小叮嚀】

現今社會對於勞保制度之施行,已普遍認知為一種必要之保障,攸關自己權利義務之規定,有必要多加了解,勞保局全球資訊網(www.bli.gov.tw)將相關法令分門別類,引導查詢者快速查得資料解決問題,另外在各縣市設有辦事處,如有任何法令疑問,也可直接洽詢服務人員,切勿以訛傳訛,影響自己及他人權益。


◆◇◆◇◆◇◆◇◆◇◆◇◆◇◆◇◆◇◆◇◆◇◆◇◆◇◆◇◆◇◆◇◆◇◆◇◆◇◆◇◆◇◆◇
勞保雙重加保時怎麼辦?


勞工朋友常常會誤解,以為勞保不能重複…其實如果實際有從事兩份工作,兩份工作依規定都應該要申報加保勞保,也就會出現雙重加保的情況。

 

Q

阿杜畢業後從事計程車駕駛工作,並由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申報參加勞保,為了增加收入,阿杜後來又到電腦公司工作,到職當天公司就為他申報加保,但是過了幾天,阿杜收到勞保局寄到公司的通知書說有雙重加保。阿杜立刻打電話到勞保局詢問,到底可否於職業工會及公司重複參加勞保?職業工會需要退保嗎?

 

A

為什麼勞保局要寄發雙重加保通知?職業工會的加保會自動退保嗎?

已經在職業工會加保的勞工朋友們,為了增加收入,可能會再去找另一份工作兼職或短期打工,甚至已改從事其他行業,而由僱用單位再申報參加勞保,至於原先加保的工會應如何處理?是勞保局會主動退保?或是不去工會繳費,工會就會自動停保?勞工朋友另由僱用單位加保,工會並不知情,所以勞保局寄發雙重加保通知的目的就是要提醒勞工朋友們,如果已經沒有從事工會本業工作,應主動洽工會辦理退保手續,以免雙重負擔保費。另外,在職業工會參加勞保如果沒有按時繳費,所屬工會將會列報欠費名冊通知勞保局而留下欠費紀錄,不但會被暫行拒絕給付,而且還會按日加徵滯納金,若不繳清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包含扣押存款、查封財產等),故為確保個人權益,請按時繳納保費。

 

阿杜若仍有從事計程車駕駛工作,應於該職業工會繼續加保

被保險人受僱從事工作,應由雇主為投保單位為其申報加保,惟同時繼續從事本業工作的勞工朋友,仍應由原屬職業工會繼續加保,被保險人於受僱單位及職業工會加保期間之保險費將分別計收,惟重複投保期間之保險給付,則以較高之投保薪資計算,無法合併計算。所以阿杜受僱於電腦公司後,如仍有從事計程車駕駛工作,並符合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加保資格,除了由受僱單位申報加保外,仍應於職業工會繼續加保。

 

阿杜若沒有繼續從事計程車駕駛工作,請速逕洽該職業工會為其申報退保

阿杜如果因為長期在電腦公司工作,沒有時間繼續從事計程車駕駛工作,已不符合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加保資格,應盡快通知工會為其申報退保,以免日後經勞保局查明不符合加保規定,被取消工會加保資格,保費又無法退還,影響自身權益。

 

【小叮嚀】

最後要說明一點:雙重加保期間的勞保年資只會計算一家公司的年資,並不會累計喔~也就是說如果雙重加保的時間共1年,則勞保年資僅會計算1年,並非2年唷!

◆◇◆◇◆◇◆◇◆◇◆◇◆◇◆◇◆◇◆◇◆◇◆◇◆◇◆◇◆◇◆◇◆◇◆◇◆◇◆◇◆◇◆◇
勞保老年年金活到老領到老,無年齡上限!

一、被保險人依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於年齡及投保年資符合老年給付請領規定並離職退保,得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勞保老年給付。被保險人如選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月領),係按月發給至請領人不符合給付條件或死亡時,勞保局才會依規定自事實發生的次月起停發年金,無年齡上限,活到老領到老,並無領到83歲就停發之情事,請被保險人放心。
     
二、另新制勞工退休金自94年施行至今已滿15年,故今(109)年7月起如有勞退提繳年資滿15年,於年齡滿60歲時可選擇申請月退休金。新制「勞工退休金」與「勞工保險」為兩種不同之制度,勞工退休金係由雇主為所屬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至勞工個人專戶,於勞工申請時,結算其個人專戶累積之本金及收益,以年金生命表內所載對應之平均餘命(以60歲為例,目前公告之年金生命表對應之平均餘命是24年,故可以領到84歲)、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是以,勞工退休金月退休金最長領取至平均餘命止,有請領年限,相較於勞保老年年金可以活到老領到老,並沒有請領年限是大不相同,併此敘明。


◆◇◆◇◆◇◆◇◆◇◆◇◆◇◆◇◆◇◆◇◆◇◆◇◆◇◆◇◆◇◆◇◆◇◆◇◆◇◆◇◆◇◆◇

勞 保 給 付 專 戶

專供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如有債務問題遭銀行扣押而開立的帳戶。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申請勞保給付(包含一次性給付及年金給付)時,如因債務問題,擔心給

付入帳可能遭扣押或強制執行,可向勞保局申請「勞保給付專戶」。


    該專戶無法存入各項給付、退休金及津貼等以外的款項,專戶內的存款不會被抵銷、扣押

、提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保障保險給付請領者的權益。


    專戶內的存款跟一般帳戶一樣可以自由分次提取及轉帳,存款期間銀行也會跟一般帳戶一

樣計算利息。


    有開立專戶需要之申請勞保給付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先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專戶,勞保局

受理後會出具「開立專戶通知函」,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可持該函並攜帶身分證、貼有照片的第

二證件及印章,親自至「土地銀行」各地分行或「郵局」,即可辦理開立勞保給付專戶。


※ 各位會員請領各項給付時,若有存款帳戶被扣押情形,請告知工會並洽詢應備文件。